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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补充《网络管理规定》“上网权限管理”办法实施细节


2007-11-26 16:27:07
版权声明:原创作品,允许转载,转载时请务必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 原始出处 、作者信息和本声明。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。http://38641581.blog.51cto.com/275705/52283
目前公司网络环境相对宽松,凡使用计算机员工都享有上网权限,然而却使得工作效率降低,影响到公司的工作氛围,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员工上网进行管控。
   相关细则如下:
1.        公司访问权限划分为三类,即无限上网、限制时间、拒绝访问。
2.        部门主管享有无限上网权限,但需遵守公司网络管理相关规定,如违反该规定,则加倍扣除该违反项考核分数。
3.        因工作需要使用互联网资源的职员,需提交《赛奥法计算机上网申请表》,经部门负责人、总经理审核后,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开通。
4.        部门职员为拒绝访问权限。
5.        拒绝访问权限员工因工作需要,需在特定时间上网,向部门负责人请示、批准后到网络管理员处填写《入网信息表》,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开通互联网访问权限。(主管批复限每人每天限时2小时)
6.      公司电脑采用固定IP接入互联网,并对上网用户进行监控;若上网职员违反公司网络管理规定,则取消该职员本周电脑接入互联网资格,如一个月内违反规定累计超过3次(含3次)则取消该职员从当月第三次违规日起30天内上网资格。
7.      公司每天上午09:0010:00点开通互联网资源,方便公司职员收发邮件
8.      公司每周三、五下午14:0017:30点开通互联网资源,方便公司职员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日志。
9.      公司有客户来访需使用互联网资源,由该部门相关职员到网络管理员处填写《入网信息表》、领取网线,并告知客户公司相关网络规定,客户离开时归还公司网线,避免造成客户的不便。
10.  公司禁止使用QQ、网易泡泡、雅虎通、新浪UC、搜QSkype、等聊天和游戏软件。(TM除外、贸易通仅限销售部与采购部使用)
11.    上网职员因工作需要使用QQ,经部门主管同意后,可使用TM版替换QQ聊天软件登录。
12.    如非上述情况发现上班时间使用聊天软件,发现一次扣5分。
 
 

本文出自 “紫砂狐” 博客,请务必保留此出处http://38641581.blog.51cto.com/275705/52283





    文章评论
 
2007-11-26 22:28:50
规定不少,看来这个网管做的很不轻松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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